原标题:北京一作家起诉知网
编辑| 实习生 胡昊旻
5月9日,一名微博认证为作家、编剧的用户陈渐反映:自己2008年在某杂志上更新的近百万字小说被知网在无授权情况下收录供用户浏览下载。据陈渐介绍,他认为知网应该是通过与杂志社签订合作协议,从而收录其刊登的所有文章,但该举明显侵犯了作者著作权。“我将起诉他仅仅是通过和杂志社的一纸协议,不经过我授权就使用我的作品。”陈渐告诉记者,他已对相关侵权证据进行公证并聘请律师,下一步他将对知网提起诉讼。
知网相关内容截图记者在知网检索发现,陈渐所提到的被知网收录的小说作品《五陵·帝世纪》共有20条相关结果,其中完整包含了小说一到十四章外加上半终结章。在详细简介中,可直接看到该章节简介,若想获取全文则有:购买知网充值卡、在线充值、在线咨询三种途径。
“2000年左右,版权流程不规范,大家也不在意知识产权,但现在都2022年了,还这么搞,我不能理解。”在陈渐发布微博后,也有部分小说作者发文称,经过网友提醒发现自己的作品也被知网无授权收录。
陈渐透露,自己发现这一情况的起因是源于近期知网被爆出侵犯了众多论文及科研成果作者的著作权,“我没想到我也会成为受害者。”不少网友对知网收录小说感到意外,一部分网友也讲述了自己遭受侵权的经历。“没想到受害者这么广。”
还有其他作者表示遭侵权对于知网无授权收录自己小说的行为,陈渐表示自己的主要诉求一是知网能够公开对相关侵权行为道歉,另一是按照法律有关规定赔偿侵权费用。“我也是做杂志出身,我希望通过我的事例能够让大家看到,知网整个商业模式是建立在侵权基础上。我希望它能够回归初心,做半公益组织,能够真正有利于国家知识基础工程,而不是做吸血鬼。”
5月10日下午,记者拨打知网官方客服电话咨询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将采访需求记录后称会有专人联系记者。截至发稿前记者未获回复。记者了解到,此前曾引起舆论关注的大学退休教授夫妻起诉知网维权成功事件二审结果公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知网对赔偿金额过高的上诉,知网仍需对侵权行为作出70余万赔偿。
陈渐发博控诉知网侵权律师解读:
若作者未授权杂志社与知网都涉侵权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知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收录他人文学作品供付费下载,又未向作者支付相应报酬,此举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尽管知网与杂志社签订了合作协议,但发表在该杂志上的作品版权并未随之转移,如果作者在与杂志社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中未明确许可、转让权利的,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对于作品刊登以后,除了作者声明不得转载的,知网收录以后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否则著作权人可以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要求知网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知网的侵权行为损害到公共利益了,主管著作权的部门可以自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根据情节并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陈渐与记者聊天记录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蓝天彬律师说,该事件中,小说属于⽂字作品,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小说作者享有作品的信息⽹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而知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络向公众传播作品,并收取费用,涉嫌侵犯著作权,包括信息⽹络传播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蓝天彬律师说,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相关权利,也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相关权利,并获得报酬。该事件中,杂志社是否有权将发布的文章通过合作协议转给知网,要根据具体情况作不一样的认定。如果作者和杂志社签署了相关许可协议,许可杂志社作出相关行为,那么是可以的。如果作者和杂志社并没有签署许可协议的情况下,在作者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杂志社将发布的文章通过合作协议转给知网,那么杂志社和知网都涉嫌侵犯作者的著作权。
蓝天彬律师说,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相关部门要针对频繁侵犯知识产权的平台加大查处力度,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也可以酌情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相关平台也要更加注意知识产权方面的合规,通过多方共治,多方努力,促进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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